我国创意产业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,加快创意产业发展,离不开政策的支持。《国家文化产业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纲要》强调,要“逐步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群体创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,为各类创意人才群体提供良好的条件”。
当前,在北京、上海等一些创意产业发展比较成熟的城市,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。比如北京2006年出台了《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》和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》,从市场、研发、知识产权、融资、环境、资源、人才、组织机制等8个方面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了详细规划,把11个门类60多个行业划分成允许、限制和禁止三种投资准入方式,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,鼓励非公企业和外资企业发展创意产业,同时,北京市政府设立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”和“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”,对创意产业进行扶持。上海市针对利用老厂房、老仓库发展创意产业,明确了“三个不变”,即老厂房、老仓库、老大楼的房屋产权关系不变、房屋建筑结构不变、土地性质不变,兼顾了各方利益,降低了建设开发成本,使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。
这些政策针对本地创意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,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由于创意产业涉及的行业门类众多,各地发展的情况又千差万别,出台统一的扶持政策需要一定的时间。在这个阶段,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创意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,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,引导创意人才和企业向城市重点发展的行业集中,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。
完善创意产业政策,首先要结合本地的文化资源、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等进行科学规划,确定创意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和重点行业,在战略层面明确产业导向,通过资金扶持、公共服务倾斜等手段,引导创意人才和企业投资向重点行业集中,实现城市之间的错位发展。比如长沙在原创动漫领域已经培育了“蓝猫”、“虹猫”等知名品牌,今年长沙市政府设立2000万元的引导资金,通过补助、奖励、贴息等方式,对创意产业进行扶持,动漫成为重点扶持项目。
需要强调的是,科学规划的前提是对当前创意产业“家底”有准确的把握,而目前一些地方对创意产业缺乏明确的定义和分类,也未开展创意产业统计工作,缺乏规划决策的依据。因此,当务之急是对本地区创意产业的“家底”展开调查,并把创意产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范畴,以便为决策提供真实的参考。
完善创意产业政策,其次要研究创意产业发展的规律,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。比如,一些城市中心区工业企业外迁后,在闲置的大量老厂房、老仓库自发形成了创意产业聚集区,但常常要面临拆迁等问题。而因为用地性质的限制,第三方企业投资改造老厂房建设创意产业园也存在风险。这些问题,就需要各地灵活出台政策予以解决。又比如,一些城市对创意企业的项目扶持,往往比照高科技企业的政策,但和高科技项目不同,创意企业项目的动态管理比较难,资金使用效果的考核就成为一个难题,类似的问题如何解决,也需要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可行的办法。
尤其需要指出的是,当前创意企业普遍规模较小,许多中小企业机制灵活,具有活力,但受到资金、人才等方面的制约,创意产业化存在一定的困难,扶持政策应该重点关注这些中小企业,通过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资源,帮助中小企业把创意转化成市场,逐步做大做强。
完善创意产业政策,最关键的是要营造有利于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。创意产业源于人才的创造力、技能与才华,是智力高度集中的产业。发展创意产业,最重要的是要发展一个发达的创意交易市场,使创意能够自由流通、交易和转化,从而体现其价值。创意在这个市场的表现形式,就是知识产权,知识产权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,是创意产业市场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志。
此外,完善创意产业政策,还要从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着手,为创意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环境。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只能是引导性的,创意产业化所需要的大量资金,只能来自市场。一个发达的创意产业市场,同时需要一个稳定繁荣的资本市场,一个不断创新的金融市场,三者结合,创意产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。
总而言之,加快创意产业发展,既需要出台体系完整的产业政策,也需要超越产业政策,从营造有利于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出发,完善其他相关的政策。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,不断创新。  |